法安处

负责人:何占鳌
工作职责:
1、认真贯彻学校和上级机关的指示,贯彻依靠群众、预防为主、确保重点、保障安全的方针,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,提高学校的自防、自卫和自治能力。依靠群众做好“五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治安案件、防自然灾害事故)工作。
2、负责制定治安保卫、安全检查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,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保卫、法制教育工作计划,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,负责维护校内治安秩序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;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、保卫学校内部安全,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3、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搞好单位治安综合治理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;对广大师生进行防盗、防火、防灾害事故和交通安全教育,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4、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,严密消防制度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,管理消防设备,开展防火宣传,进行防火检查,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,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。
5、检查监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,禁止在校园内和学校门口摆摊设点,以防食物中毒,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。
6、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,建立值班制度,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。
7、负责宿舍管理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。
8、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,并组织实施。
9、负责教师法制学习、培训、考试和学生安全、法制教育的具体组织工作。
10、负责办理校内师生申诉事项,调解学校内外部纠纷。
11、负责师生教育法律咨询工作。
12、承担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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